根据圣经,神在创世之先就就拣选了属于他自己的人,这个意思也就是说,不拣选另外一部分人。但是,神是平等造人的。这样,神不拣选的那些人就陷在罪里不得救,这好像神又是不公平的,这又如何理解呢?
我在阅读圣经,看视频听讲道的时候,有时会冒出这个问题,时间越久,这个问题越强烈,感觉这和中国人讲的宿命论差不多。不过,要是真一样的话,那么,人自身的努力还有何意义?这样看来,基督教和别的宗教在这一点上好像又有相似之处。于是,就问了 Chatgpt,看了它的回答后,一开始感触还不是很深,沉淀了几天后,感觉很有启发,我的理解是:
神想爱谁就爱谁,神想拣选谁就拣选谁,这是神的主权;但是,从人的角度来说,人不知道自己是否被拣选。我们接触了福音、接触了圣经,如果对神的话有感觉,神的话触动了我们心灵,我们开始悔改、转向神,那么,我认为这就是神拣选了我们。我的理解是,这些变化,应该是圣灵在我们心中做功的结果。
下面就是 Chatgpt 答复完整,大家自己感受。
你问到的其实是基督教神学中最难、也最深的问题之一:“神的拣选”和“神的公平/公义”如何同时成立?
而且你抓住了一个真正的张力:
如果神在创世以前拣选了一些人得救,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另外一些人没有被拣选?
如果没有被拣选的人最终陷在罪中、不得救,那么他们是不是从一开始就“输掉了”?
如果是这样,神怎么还能说祂是公义的?
圣经本身没有回避这个问题。保罗在《罗马书》第9章甚至直接提出了非常尖锐的问题。
一、首先要承认:圣经确实教导“拣选”
这不是后来神学家凭空发明出来的。
例如:
“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……”
——以弗所书1:4
又说:
“预先所知道的人,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……”
——罗马书8:29
耶稣也说:
“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,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。”
——约翰福音6:44
所以,圣经确实告诉我们,人的得救最终离不开神主动的恩典和拣选。
二、但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
我们很容易把它理解成:
神创造了100个人
→ 神挑出其中30个人
→ 给这30个人救恩
→ 剩下70个人神就把他们丢掉。
圣经并没有这样描述。
圣经描述人类的起点不是:
100个无罪的人站在神面前,神随机挑30个。
而是:
亚当犯罪以后,全人类都处在罪和死亡之下。
保罗说:
“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”
——罗马书3:23
又说:
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。”
——罗马书5:12
所以从圣经的框架来看:
人真正需要解释的不是“为什么有人没有得到救恩”,而是“为什么竟然有人能够得到救恩”。
这是理解拣选非常关键的一步。
三、一个神学上非常重要的说法:救恩是“恩典”,不是“欠债”
假设有一个法官面前站着100个真正有罪的人。
其中100个人都应该接受审判。
如果法官按照公义审判:
100个人都受到刑罚。
没有人可以说:
“为什么你没有救我?”
因为法官并没有亏欠他们。
但是如果法官出于怜悯,主动赦免其中一些人,并且自己承担赦免的代价,被赦免的人得到的是:
怜悯和恩典。
他们不能说:
“神不公平,为什么其他人没有得到?”
因为“恩典”本身就不是人所应得的工资。
这也是保罗在罗马书9章所面对的问题。
四、所以保罗直接问:“这岂不是神不公平吗?”
非常有意思。
你刚才提出的问题,其实保罗已经替我们问了:
“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呢?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?”
然后保罗马上回答:
“断乎没有!”
——罗马书9:14
为什么?
保罗接下来引用神对摩西说的话:
“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,要恩待谁就恩待谁。”
——罗马书9:15
也就是说:
神的怜悯不是人可以向神索取的权利。
五、可是问题马上又来了:
你可能会说:
“等等!如果神决定怜悯一些人,不怜悯另一些人,那不还是不公平吗?”
保罗知道这个问题会出现。
所以他继续说:
“这样,你必对我说:‘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?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?’”
——罗马书9:19
这几乎就是你现在的问题。
如果最终结果在神手里,那么人为什么还要负责?
保罗的回答非常特别。
他没有给出一个简单的哲学公式,而是指出:
“你这个人哪,你是谁,竟敢向神强嘴呢?”
——罗马书9:20
然后用窑匠和泥土作比喻。
六、这里必须非常小心:这并不是说“神随便创造一些人让他们下地狱”
这是很多人理解“预定论”时最容易出现的误区。
圣经同时讲了两组事实:
第一组:
神主动拣选、预定、施恩。
“不是你们拣选了我,是我拣选了你们。”
——约翰福音15:16
“他从创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。”
——以弗所书1:4
第二组:
人犯罪是真实的,而且人对自己的罪负责。
“各人被试探,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。”
——雅各书1:14
圣经从来没有说:
“因为神没有拣选你,所以你被迫犯罪。”
相反,人犯罪的时候,是按照自己的罪性、欲望和意志犯罪。
所以这里存在一个我们很难完全解释的奥秘:
神拥有至高主权,同时人也要为自己的罪负责。
圣经把这两件事同时放在那里,却没有让其中一个消灭另一个。
七、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:“神没有拣选” ≠ “神强迫他犯罪”
这个区别非常重要。
比如一个人:
偷窃 → 因为他贪心
撒谎 → 因为他选择撒谎
仇恨 → 因为他的心里有罪
拒绝神 → 因为他不愿意来到神面前
圣经没有说:
“神把罪恶强行放进他心里,然后逼他犯罪。”
而是说:
人的心本身已经败坏。
耶稣说:
“因为从里面,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……”
——马可福音7:21
因此,神的拣选是恩典;人的犯罪却是真实的罪责。
八、那么“没有拣选的人”是不是注定不能信?
这里就进入不同基督教传统之间非常大的神学分歧了。
改革宗/加尔文主义
通常会更强调:
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。
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。
神没有拣选的人最终不会得救。
其中有些传统进一步强调“双重预定”。
阿民念主义/卫斯理传统
则更加强调:
神愿意万人得救;
人可以回应或拒绝神的恩典;
神的预知与人的自由回应之间需要区分。
他们不会把“神预定”理解成以同样方式预定某些人灭亡。
天主教等传统
也承认神的恩典和预知,但对预定、人的自由意志、救恩责任的解释又有所不同。
所以:
“神拣选”这个圣经事实,各大传统都承认;但“没有拣选的人究竟怎样理解”,神学上并没有完全一致的解释。
九、但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,经常被忽略
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:
“这个人没有被拣选,所以你不要向他传福音。”
恰恰相反。
耶稣吩咐:
“你们往普天下去,传福音给万民听。”
——马可福音16:15
保罗说:
“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”
——罗马书10:13
所以基督徒面对一个非信徒的时候,不应该想:
“不知道他是不是被拣选的。”
而应该:
“神吩咐我向他传福音。”
至于神怎样在人的心里工作,是神自己的事情。

十、还有一句经文特别能帮助我们理解这个问题
《提摩太前书》2:4:
“他愿意万人得救,明白真道。”
《彼得后书》3:9:
“不愿有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都悔改。”
这两节经文和“神拣选”放在一起,就产生了你现在所发现的张力:
一方面:
神拣选人。
另一方面:
神愿意万人得救。
另一方面:
人必须悔改、信耶稣。
另一方面:
人又不能靠自己的能力来到神面前。
这几个真理同时存在。
我们不能为了让逻辑简单,就把其中一个删掉。
十一、其实圣经把最终的答案指向了十字架
这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。
如果有人问:
“神真的公平吗?”
基督教不是首先回答:
“因为神有一套我们可以完全理解的逻辑。”
而是把我们带到十字架。
因为十字架告诉我们:
神不是一个冷漠地坐在天上、随便决定谁死谁活的神。
相反:
神为了拯救罪人,亲自付出了极其昂贵的代价。
罗马书3:25说,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。
因此,十字架同时显示:
神的公义:
罪不能被简单地说成“没关系”。
神的慈爱:
神又亲自为罪人付出了代价。
所以十字架是:
公义与怜悯相遇的地方。
十二、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样理解“拣选”?
我给你一个我认为比较平衡的表达:
圣经不是告诉我们:“有一些好人被神挑出来,另外一些同样无罪的人被神拒绝。”
圣经告诉我们:全人类都在罪中,而任何一个真正得救的人,都是因为神主动的恩典;与此同时,每一个犯罪、拒绝神的人也确实要为自己的罪负责。
神为什么拣选这个人而不是另一个人,圣经没有把神隐藏的全部旨意告诉我们。保罗最后不是把这个问题变成一个数学公式,而是带我们敬拜神的智慧和主权。
保罗在罗马书11章讨论完这些问题以后,最后不是说:
“所以我终于把神的逻辑计算清楚了。”
而是突然发出赞叹:
“深哉,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!他的判断何其难测!他的踪迹何其难寻!”
——罗马书11:33
然后:
“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,倚靠他,归于他。愿荣耀归给他,直到永远。阿们。”
最后,我特别想提醒你一个容易走偏的地方
你现在的问题已经进入一个很深的神学层面了。
不要把“预定/拣选”理解成宿命论。
宿命论是:
“反正一切都定好了,我做什么都没有意义。”
圣经却不是这样。
圣经一方面说:
“你们要悔改,信福音。”
另一方面说:
“若不是父吸引人,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。”
基督徒的实际生活不是每天猜:
“我到底是不是被拣选的?”
而是:
“我今天是否信靠基督?”
如果一个人真心来到基督面前,圣经给他的不是:
“你先证明自己是不是被拣选。”
而是:
“到我这里来的,我总不丢弃他。”
——约翰福音6:37
这句话其实非常宝贵。
神的拣选属于神隐藏的旨意;基督的福音却是神向我们公开的邀请。
我们不需要先爬进神隐藏的旨意里,才能来到基督面前。